第一個五年計劃
    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 1951年春,中央財經委員會著手試編第一個五年計劃,歷時四年,五易其稿。1955年7月,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正式審議並通過。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指導方針是,集中主要力量發展重工業,建立國家工業化和國防現代化的初步基礎;相應地發展交通運輸業、輕工業、農業和商業;相應地培養建設人才;有步驟地促進農業、手工業的合作化;繼續進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;保證國民經濟中社會主義成分的比重穩步增長,同時正確地發揮個體農業、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作用;保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。基本任務是,五年中將新建一批規模巨大、技術先進的新興工業部門,同時要用現代先進技術擴大和改造原有的工業部門;要合理利用和改建東北、上海和其他沿海地區城市已有的工業基礎,同時要開始在內地建設一批新的工業基地。經過全黨和全國人民五年的艱苦奮鬥,到1957年底,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各項指標大幅度地超額完成,形成中國近代以來引進規模最大、效果最好、作用最大的工業化浪潮。  (原標題:■新中國成就檔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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